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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2009]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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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4:00
信息简介: 检查组应于检查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财政票据检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提交财政票据检查报告的时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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