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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教[2009]126号 财政部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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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3:31
信息简介: 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转制单位应当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抽调财务、审计、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等,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人员培圳等基础工作,保证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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