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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财税[2023]17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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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33:00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3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