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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货便函[2009]132号 货物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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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2:18
信息简介: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后,国内采购原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出口,其国内采购原材料适用退税率的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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