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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9]5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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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31:19
信息简介: 凡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中明确包括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收取的款项(即我国税法有关租金所得)的,有关所得应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税收协定对此规定的税率低于税收法律规定税率的,应适用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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