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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企[2009]240号 财政部关于提高化学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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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21:29:55
信息简介: 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化学矿山维简费标准提高到每吨原矿提取14元-18元。其中,大中型化学矿山企业维简费标准为18元/吨,其他化学矿山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在14元-18元/吨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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