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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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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31:49 |
| 信息简介: |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按总分机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例分配应纳税额。由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分别在总分机构所在地按月申报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