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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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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31:15 |
| 信息简介: | 试点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的电子申报数据,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