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条款修订]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条款修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条款修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30:55 |
| 信息简介: | 为了规范和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水利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