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30:33 |
| 信息简介: | 盟市、计划单列市和旗县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收业务时统一加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并通过编号区分具体办理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业务专用章”启用时间及编号与税务机关对应关系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