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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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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30:32 |
| 信息简介: | 在清税核查时按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大企业申请注销清税申报时如发现有税收重大风险的,应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自治区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成立清税清算组,负责清税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