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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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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9:45 |
| 信息简介: |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赤峰市地方税务公告2017年第6号)已公告该文第二条中“转让无形资产和社会服务业”及“建筑业、房地产业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2.5%、交通运输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为1.5%”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