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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政发[2018]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部分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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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9:41 |
| 信息简介: | 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自治区财政要切实加强对盟市财政履行支出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并通过调整收入划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增强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