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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政发[2019]1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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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8:58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9〕73号),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由9%调整为10%,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