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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财税函[2020]336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等八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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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7:56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税〔2018〕333号),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等8户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2023年(指税款所属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