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内税函[2021]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内税函[2021]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7:27:08
信息简介: 内蒙古税务局组织全区税务机关全面做好了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贯彻执行。按照国家现行税收体制,增值税政策的制定权限在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省级税务机关无制定权限。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