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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1号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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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5:42 |
| 信息简介: | 组织机构在政府部门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时,依法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办理单位应当查验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