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4:12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申请减免税额在100—500万元(含)的,由盟市(含计划单列市)级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申请减免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