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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政办发[2021]8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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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24:04 |
| 信息简介: | 按照杜绝增量、清理存量的要求,各盟市不得再出新的门诊慢特病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不再新增人员,已纳入人员可按照规定继续享受待遇,可设置3年过渡期,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