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会便[2019]44号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期间继续出具审计报告有关处理意见的复函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会便[2019]44号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期间继续出具审计报告有关处理意见的复函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7:21:38
信息简介: 会计师事务所在暂停执业期间,已不具备继续执业的资格,如其拒不执行财政部门的处罚决定,继续从事法定审计业务,即构成非法执业活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条“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