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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 海关总署关于滞报金票据电子化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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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16:51
信息简介: 自2020年1月17日起,海关业务现场不再打印滞报金票据,进口货物收货人缴纳进口货物滞报金后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版式《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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