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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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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16:32
信息简介: 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适用的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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