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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社[2020]2号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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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16:25
信息简介: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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