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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科政字[2022]21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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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13:58 |
| 信息简介: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和《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国科发政〔2021〕2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工作,结合实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和国家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