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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关税[2020]4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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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13:43
信息简介: 将通知正文第四条第(一)项第4点“标注确认进口单位所进口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符合年度免税进口计划所核定的免税品种、数量范围”修改为“标注确认进口单位所进口的商品是否符合免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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