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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案件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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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13:15 |
| 信息简介: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其指定的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以破产企业名义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