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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税总函[2020]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税务机关公示纳税人享受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信息工作时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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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13:04 |
| 信息简介: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财税〔2015〕78号)、(财税〔2015〕73号)、《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33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中规定的税务机关公示上一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相关信息的完成时限,由2020年2月底前调整为疫情解除后3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