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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财税函[2022]608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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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12:56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第三条所称的群众团体,凡符合上述公告第四条规定条件的,申请税前扣除资格应向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报送上述公告第六条所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进行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