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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关税[2020]5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免税进口额度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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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11:58 |
| 信息简介: | 附2所列《免税物资清单》根据执行情况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海关对上述进口物资进行减免税审核确认时,以《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为准,税则号列作为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