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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税函[2023]2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9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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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8:17 |
| 信息简介: | 您在提案中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吉林、山西、陕西等省份做法,将矿泉水资源税税收标准由从价计征调整为从量计征,充分发挥兴安盟天然矿泉水资源优势,做强特色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