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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税函[2023]2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83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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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7:43 |
| 信息简介: | 参照‘木制一次性筷子’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探索部分塑料制品征收消费税,引导降低部分高污染、低回收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消费”建议,自治区无权制定,我局将在后续国家政策调整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