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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关税[2020]28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适当延长《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适用时间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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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06:22
信息简介: 将“对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准的上述项目和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进口设备”中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修改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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