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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政字[2025]3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政发〔2017〕77号、内政办发〔2017〕174号、 内政办发〔2021〕38号、内政办字〔2021〕92号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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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5:45 |
| 信息简介: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7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7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内政办发〔2021〕38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92号)等4件文件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