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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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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5:43 |
| 信息简介: |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准确向失业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