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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通告2025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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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5:34 |
| 信息简介: |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件),直接或者委托退税代理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