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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闽财税[2025]12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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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7:05:30 |
| 信息简介: | 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民政厅审核,福建省文化志愿者协会和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两家社会组织,自本通知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之后三个年度内不得重新确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