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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4号 海关总署关于上线运行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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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03:04
信息简介: 进口人凭上述在线签发证书以外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仍按照海关总署2017年第67号公告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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