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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5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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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01:51
信息简介: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处置被抵押的不动产用于抵偿债务的,视同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购买方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应当缴纳契税。如果单独给予不动产抵押物处置税收减免,容易对正常的不动产交易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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