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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办函[2020]2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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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6:50:40
信息简介: 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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