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署税发[2020]224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署税发[2020]224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49:51
信息简介: 对享受政策名单内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申请只免征进口关税、自愿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主管海关可以受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但企业和业主在主动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后的36个月内,如果再次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主管海关不予受理。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