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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财预[2022]41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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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46:36 |
| 信息简介: | 在我省境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100%部分),分别由总机构、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与各级财政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