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46:28
信息简介: 自2022年8月28日起,山西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