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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税地字[1990]第35号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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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9:27 |
| 信息简介: | 按规定对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安全区如何划分范围,可根据有关规定执行;但对在安全区范围内搞建筑设施等占用的安全区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