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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税征发[1994]9号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委托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行代征税款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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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9:24 |
| 信息简介: | 属于矿产品的,应同时代征资源税。其他各税,在不低于2%的范围内由主管税务机关规定附征率,统一按个人所得税同时代征。各项税款均应由销货方负担。代征的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划分中央或地方收入,分别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