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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流一发[1995]3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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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9:10 |
| 信息简介: | 对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时,应同时收缴《专用发票购领证》,达到规定要求后,可重新核发《专用发票购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