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92]财农税字第36号 财政部复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92]财农税字第36号 财政部复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9:09
信息简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利用外资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不在免税之列;《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通则》第八条关于税收的规定是指对世界银行信贷资金的本金或与本金有关的费用,借款国不得课征税收,同时对开发信贷协定本身的签署、传送或注册的行为,也不得征税,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与此项规定无关。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