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晋国税征发[1995]34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和中国税务报社关于刊登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晋国税征发[1995]34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和中国税务报社关于刊登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16:28:59
信息简介: 税务机关内部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的,按照“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在《中国税务报》、《税收与企业》上刊登遗失声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