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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国税征发[1995]36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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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8:55 |
| 信息简介: | 对所有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建立专用发票的“三专制度”,即专人、专柜(保险柜)、专库(有防盗门、防盗窗等)。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限期建立,由于不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