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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地税农[1995]26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神--朔铁路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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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8:50 |
| 信息简介: | 施工企业的工棚、料场、取土场(包括道路占地)等临时占用耕地,应按临时占地的有关规定征税。即:占用一年以内的免征,二年以上二年以内减半征收,占用二年以上的从第三年起全额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