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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晋地税特字[1997]1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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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6:28:45 |
| 信息简介: |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单位经销、调拨商品物资所使用的凭证形式多样,包括调拨单、分配单、要货单以及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对上述凭证,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一律依照购销合同规定征收印花税。 |